押金 押金保证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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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押金的法律规定如下:1、押金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定义,约定押金的名称、数额、支付方式、用途、返还条件等内容,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2、押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由受托人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3、合同履行期间。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押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押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押金保证金的区别

一、押金保证金的区别

押金和保证金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保证金是一种合法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一种交易形式,没有法律效力;
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保证金只能由租户担保,而押金可以由第三方担保;
3、违约的后果不同:保证金具有保证和利用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追缴定金,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同于双倍返还定金的后果,全额返还就足够了。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这个概念用得很广,如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甚至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押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押金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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