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延期收房 收房通知书收到不去收房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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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会默认业主同意收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就是还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支付物业费的;2、延期收房产生的后果及影响,主要看购房合同约定,协议中的约定会写明相关损失。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业主延期收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业主延期收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收房通知书收到不去收房有什么后果

一、收房通知书收到不去收房有什么后果

通知收房了,但迟迟未去,影响如下:

1、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会默认业主同意收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就是还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支付物业费的;

2、延期收房产生的后果及影响,主要看购房合同约定,协议中的约定会写明相关损失,尤其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购房合同会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没有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开始收房处理时,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来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就是业主的损失。如果确定延期收房,可以与开发商沟通协商,确定再次收房时间,处理好了就不会产生不良后果。

逾期交房要负以下法律后果: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买受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

2、出卖人支付或者赔偿损失: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拒绝收房的条件有哪些

只要卖方交付的房屋符合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一般为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业主不应拒绝收房。业主也不能简单的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收房,否则视为卖方已经交付。但如果存在下面几种情形,可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业主延期收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业主延期收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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