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科举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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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是中国最早的“高考”。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状元,这一至今仍充满魅力和活力并为众人羡慕的名词。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举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科举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科举制是什么?
  2. 什么是科举制度?

一、科举制是什么?

科举制度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是中国最早的“高考”。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状元,这一至今仍充满魅力和活力并为众人羡慕的名词,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则天的发明和创造。

科举制度  

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1)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2)乡试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3)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明、清的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读书人必须通过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以取得童生的身份。有童生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清朝的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而府试则在八月。

院试作为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首先举行岁试,后一年举行科试,再后一年举行乡试,三年一循环。岁试的任务:第一、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第二、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优劣给予奖惩。童生通过岁试,就算是“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才准许参加乡试,叫“录科”。明清时乡试之年的七月,还要在省城举行一次科试的补考,未能在各府参加科试的生员,可乘机来补考,叫“录遗”。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正副考官由皇帝任命在京伯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贡院内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和答题之所。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之时,所以称为“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考中的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做官的资格。在清朝除了正常举行的乡试外,遇到皇帝生日或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增加乡试,叫做恩科。

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二、三月,所以会试又称“春闱”,“礼闱”。会试被录取的举子,称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会试发榜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清朝新录取的贡士,殿试前还须进行一次复试,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

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在四月份举行,由皇帝主持,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黜落的问题。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出榜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有若干名(根据官场需要);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也有若干名。

一、二、三甲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尽头了。殿试考中称为“甲榜”。凡通过乙榜中举人,再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称为“两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明清两朝都有数人是连中三元的。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最后根据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确定授予的官职。状元、榜眼、探花按惯例可被予翰林院修撰和编修,不再参加朝考。殿试二甲第一名传胪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也照例到翰林院任职。其余进士大多授予知县一职。

二、什么是科举制度?

科举制,又称科举、,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实行,直至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1300年。

西面我们来看一看科举的等级划分:

一、童生 明清的科举制度,凡是习举业的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未考取生员(秀才)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但需要注明的是,童生并不完全等同于未考上秀才的学子。根据明朝史书记载,只有通过了县试、府试两场考核的学子才能被称作童生,成为童生方有资格参加院试,成绩佼佼者才能成为秀才。

二、秀才 隋朝开始开科取士,最初亦为取秀才。到了唐朝初年,秀才是常科考试的一种。但后来「秀才科」被废,秀才一词一度变成了读书人的泛称。到了宋朝时,凡经过各地府试者,无论及第与否,都可以称为秀才。故此当时有「不第秀才」之称。

三、举人 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四、监生 监生是学生的简称。国子监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照规定必须贡生或荫生才有资格入监读书,所谓荫生即依靠父祖的官位而取得入监的官僚子弟,此种荫生亦称荫监。监生也可以用钱捐到的,这种监生,通称例监,亦称捐监。

五、进士 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元、明、清时,进士经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六、状元 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中国科举史上,曾经涌现了数以百万计的举人和十多万名进士,而作为这个庞大知识分子群体之巅峰的“状元”郎,则是屈指可数。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举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举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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