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证发放条件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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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条件如下: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预售证发放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屋预售证发放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条件
  2. 房产预售证办理条件需要哪些
  3. 开发商拿楼盘预售证条件是什么
  4.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条件

房地产预售证办理条件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5、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二、房产预售证办理条件需要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3)、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扩展资料:

对于没有房产预售证处罚措施: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明确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罚标准。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

三、开发商拿楼盘预售证条件是什么


1、房地产商已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商应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房地产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房地产开发商要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为了确实保障预售商品房承购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开发商还应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6、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挪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以及款按规定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等违法行为,将予以处罚。
7、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开发商预售许可证查询
购房者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有两种途径:
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
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1、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
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
3、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四、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预售证发放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预售证发放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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