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为什么不劫八百里加急(为什么没人劫八百里加急)

爱生活的丸子

土匪为什么不劫“八百里加急”?古代的土匪强盗讲究“七不夺,八不抢”,其中第三条,就是不抢进京赶考的考生,和驿站的邮差。

土匪要是敢抢八百里加急,等于是老虎嘴里拔牙、阎王桌上抓供果、癞蛤蟆跳油锅,活不耐烦了。

古代没有快递服务、也没有电报系统,帝王们为了掌握各地区的军情、民情等信息,便设立了驿站。

驿站里不仅能提供食宿,还能根据信息传递的级别,提供车、船、马、轿等多种交通工具。

通常情况下,驿站传递的加急信息,有百里加急、三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等。

其中,八百里加急,是专门用来传递最紧急信息的,比如边关告急、地方大规模聚众造反,特别重要的军情战报等等。

由于它的操作难度较大,一般情况下,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八百里加急。

“八百里加急”是如何传递的?

与普通的文件、物品传递不同,“八百里加急”有其特殊的传递规定。

1、不许无关人员动用驿站资源

这一点不仅适用于八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等紧急情况,也适用于驿站的日常传递。

驿站是古代的政治兼军事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为朝廷传递重要的物资和信息等资源,以供朝廷决策和调配。

因大多涉及军政要务、事关重大,所以历朝历代的驿站,都会受到官方的特别保护。

驿站里最重要的两项资源,一个是驿卒,一个是驿马,只要不涉及军务,任何人不得调用。

清朝时,就曾发布过这样一项规定:

“钦差大臣、及邻省督抚、经过地方。如有擅动驿马、探报迎送、有累驿马者,降二级调用。容隐不举之上司,降一级调用。”

就是说,钦差大臣、一省巡抚到达地方时,如果擅自调用驿马,官职降两级使用,对钦差、巡抚都是如此严令,更别提地方上的官员了。

可见,驿站的使用是非常严格的。

但是,在唐朝,发生过一个例外。

唐玄宗宠爱的杨贵妃喜欢吃岭南的荔枝,但是长安距岭南千里之遥,如果走正常的运输路线,荔枝运到中途就坏完了。

为了保证爱妃吃到新鲜的荔枝,唐玄宗特意下令让驿站,为她加急运送荔枝。

《新唐书·杨贵妃传》记载:“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骑传送,走数千里,味未变,已至京师。”

杜牧为此写过一首诗:“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来。”

唐玄宗为博美人一笑,占用国家宝贵的驿站资源,这是杨贵妃的荣幸,却也是大唐由盛转衰的转折点之一。

2、每过一驿必须换马

负责传送八百里加急的驿卒,由于身负重任,到达一个驿站后,通常马休人不休,补充好干粮和水后,便要换匹体力充足的马,继续赶路。

因此,八百里加急的信件送到后,累晕乃至累死的驿卒,屡见不鲜。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古代法律明文规定:驿卒在传送文件时,可以不换人,但每过一个驿站必须换马,以防止马劳累致死。

比如,唐朝时就明令,驿卒如果不换马,要被杖责八十。

《唐律》载:“经驿不换马者,杖八十。”

除此之外,驿卒还要对劳累过度的驿马做出一定的赔偿。

在那个年代,马比人值钱呐!

3、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驿站送信的最快速度能达到多少呢?

清代的历史学家赵翼说过这样一段话:

“发出即封入纸函……其迟速皆由军机司员判明于函外,曰马上飞递者不过日行三百里,有紧急则另判日行里数,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并有六百里加快者。“

也就是说,发出信件的人,如果认为这封信比较紧急,就会在封皮上注明“马上飞递”四个字,这时要求每天必须行进300里,再紧急一点的,要日行400-500里,甚至600里。

最紧急的情况,可以达到日行800里。

我们在称赞项羽的乌骓马、吕布的赤兔马等宝马良驹时,常用一个词——日行千里。

与世所罕见的宝马相比,驿站的马能达到日行800里,已经难能可贵了。

除了要求速度外,对特别紧急的公文等,朝廷还对送达的时间和行走的路程,做出专门的规定。

比如,《唐律》就规定:“诸乘驿马辄枉道者,一里杖一百,五里加一等,罪止徒二年。越至他所者,各加一等。”

就是说,驿卒在送信时,如果多绕道一里,就杖责100,绕道5里以上,不仅罪加一等,还要被流放2年。

在严厉的规定下,驿站的送信速度才有了保证。

晚唐诗人岑参就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中写道:“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流星。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把驿骑比作流星,可见当时的驿站传递速度之快。

清朝,施琅收复台湾时,军情从福建传到紫禁城,用了6天时间,算下来,当时的传递速度就达到了每天600里以上。

4、驿卒身带特殊标识物

为了让八百里加急的驿卒和其他驿卒做区别,官方一般会发给驿卒一个专门的凭证,一方面为了防止打劫,一方面提醒下一站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在不同朝代,这个凭证也是不同的。

宋代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载:

“驿传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

由此可见,宋代的“八百里加急”其实只能达到日行500多里,驿卒携带的凭证是一块金牌。

说是金牌,其实材质是木质的,一般朱漆为底,上面刻有八个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铺”,看到这个凭证,驿站的工作人员要打起十万分的精神,这表示驿卒传送的消息万分紧急,不得留其在驿站逗留。

1140年,秦桧和宋高宗合谋,一天之内,发了十二道金牌,将岳飞从前线召回,用的就是这种传递方式和凭证。

在宋朝之前,驿卒使用的凭证大多是纸质的,作用跟唐僧使用的“通关文牒”差不多。

元朝时,为了更快地收集地方上的消息,元政府设置了2万多所“急递铺”。

在运送紧急公文时,这些铺丁一般腰挂铃铛,夜间还要拿着火把,走到窄路时,就用力摇铃,好叫行人避让,在快到下一个急递铺时,也用力振铃,下铺听到铃声,就要提前做好换马准备。

到了清朝,负责运送八百里加急的驿卒,一般会在腰间别上一面黄色的旗子。

如果是打了胜仗,送信的人会在腰间别一面红色的旗子,俗称“红旗报捷”。

清代小说《官场现形记》有载:“先生此去,何异登仙。指日红旗报捷,甚么司马黄堂,都是指顾间事。“

俗话说:行船走马三分险。驿递马夫们在传达军情文书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不少插曲,遇到盗贼劫匪更是常有的事,那么,劫匪们敢劫八百里加急吗?

答案是:但凡脑子正常点的劫匪,都不敢打八百里加急的主意。

为什么土匪不敢劫八百里加急?

我认为主要有这4个原因:

1、风险极大

从上文我们可以可知,八百里加急是为朝廷运送紧急信息的,土匪敢劫八百里加急,就相当于跟朝廷作对。

以个人或团伙之力,对抗整个朝廷,这结果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轻则处死,重则全家连坐。

如果因土匪的缘故,耽误了运送公文的行程,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唐律》规定:“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宋朝时,还出台了一部专门的“通信”法规——《宋玉新书》,里面就规定:土匪如果劫取的是一般文书,会被判处徒刑,也就是流放;如果劫取的是机密文件,则被判处绞刑;涉及军事情报的,直接处斩。

所以,凡是想活命的土匪,都会主动给这些驿卒让道,绝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2、回报很低

这些八百里加急的驿卒,全身上下除了朝廷的公文、极少的干粮和水之外,什么也不会带,黄金什么的更不可能。

土匪抢劫他们,实在捞不到任何油水。

这笔“买卖”,既不能买吃的、换喝的,也不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实在是大大的不划算。

3、装备差距太大

“八百里加急”的驿卒,乘坐的是专门饲养的快马,可以日行600-800里。

而土匪们的坐骑良莠不齐,有的是老马、有的甚至没有,单从奔跑速度上,驿卒就甩土匪一大截了。

赶都赶不上,土匪劫谁去?

4、官方的保护

驿站是朝廷设置的官方机构,隶属于兵部管辖。

所以,驿站也设置有驿长、驿隶、驿丁、驿卒等岗位,他们的工资虽然不高,但也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公务员。

朝廷为了驿站的正常运转,也会做很多工作。

比如,在唐朝时,吏部不仅会定期考核邮驿人员,还会不定期巡检驿站的情况,为了防止盗贼作乱,朝廷在各驿站还设有数量不等的防兵等。

有人不禁就问了:那如果是重要军情,被敌方拦截了,怎么办?

咱们的担忧古人早就想到了,他们在传递重要的军事情报时,会安排多个驿卒,从不同的方向出发,这里面绝大多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只有极个别的驿卒才会携带准确的情报。

总结:

综上所述,历史上绝大多数土匪是不敢抢劫八百里加急的。

土匪们都会进行成本核算,一般他们只是想要劫点财、色什么的,能让一家老小更好地生存下去。

劫八百里加急,非但不会给现有的物质生活带来任何改善,还极有可能葬送掉自己和全家人的小命。

这样的买卖,太不划算。

身为盗贼土匪,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就是所谓的“盗亦有道”吧!

来自优质三农领域网友“读书悟道”对土匪为什么不劫“八百里加急”?的观点:

古代没有电话电报,报警系统只有两种,一种是烽火台,一种是八百里加急快报。但实际所谓的“八百里加急”在古代很难实现,其意是指一天一夜要快马加鞭奔跑八百里,这样的速度不只是累死马,人也会累死的。

在清朝,从广州到北京,按照正常的速度,走官方的驿站快递需要30-35天,以“四百里加急”的速度可以缩短十天,以“五百里加急”,可以省去一半左右的时间,真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一周左右可达。

但真要达到这样的速度,马匹、快递员、道路、天气等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所以一般并不会采用,因为很难达到。

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一卷黄尘,骏马飞驰而至,人影一晃,跳下马来,大喝一声“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阻者死。”,随即另一人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上述情景提到的金牌,实际到了宋朝时才有。我们都知道抗金名将岳飞,就是被十二道金牌从前线召回临安的。所谓的“金牌”实际就是一种通信凭证,等于凭此物在驿路上通行无阻。

原本宋朝在金牌凭证前使用的是纸质版本,跟我们今天的购物券差不多。后来发生了一起诈骗案,有个中组官吏的儿子,冒充驿官,四处索取掳掠财物,被发现后,宋太宗震怒,为了堵上漏洞,才把纸质版本的驿券必为银牌,以此作为驿路凭证。

银牌有隶字书,并刻有飞凤和麒麟图样,两边有年月。而金字牌的出现则与战争有关系。在宋神宗时,宋朝与西夏激战,西夏发兵围攻兰州。为了使军情神速传递,宋政府下令启用了金字牌,以便直通皇帝,不按平时的手续走普通快递。

金字牌是木质的,朱漆为底刻金书上,上有八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铺”。表示万分紧急,不得在驿站停留。一般这种金牌件,要求最低日行200至250公里左右。

当年岳飞就是用这种争行通信的方式,被宋高宗用十二道金牌催命召回,勒令退兵,断送了抗金的大好形势。

在宋朝除了金字牌外,还有青字牌和红字牌。青字牌为雌黄底青字,规定日行170公里;而红字牌为黑漆红字,规定日行150公里。

以宋朝的邮驿为例,至少可以明确几个问题:其一,古代的加急快递有特殊标识;其二,古代快递有专门的通道,即由官方专门修建的驿道;其三,古代快递也分级别,不同级别的快递所要求的每日行程也不一样。

由此可以推断,古代的土匪要想打劫邮差截取急件,他们首先要跑到官方修建的驿道上。说起这个驿道,历史可就远了。秦朝一统天下后,建立了多个统一性的标识,其中就包括了统一的邮驿制度,并且专门将官方的驰道修得十分壮观。

驰道以首都咸阳为中心,通往全国,道宽八十米左右,十米左右栽一棵青松。此外还有“直道”,从咸阳北的云阳开始,途径黄河,直抵包头市的秦九原郡。这段路是由蒙恬负责修筑的,全长九百公里,主要为抵御匈奴人。在南方还有到两广和西南的“新道”。

交通的便利促进了秦朝邮驿事业的发展,所以你看,秦始皇真的是太伟大了,忍不住要赞叹他!

话说,从古至今,我们大概很少听过这样的情景:一群土匪胆大妄为的游荡在官道上,目的不是为了劫色,也不是为了劫财,而是为了劫获一份急件,至于这急件有什么用处,还是个未知数。

话说这群土匪极有可能在群体梦游,不求财不求色却求一份没用的急件,这是闻所未闻的。就算在小说里,水泊梁山下山打劫也是为求财求色,到最后还得求前途呢!

所以说,古代的土匪打劫只为财色,地点通常发生在人迹罕至的山野、树林或郊外,怎么可能大老远的跑到官道上去抢劫呢!晁盖等人劫取生辰纲选取的地点也是黄泥岗。

所以说,一般的土匪不会去劫取朝廷急件,因为既不能吃,也不能喝,不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但是,如果官方的急件真被一群胆大包天之徒给劫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后果还挺严重,绝对是重典伺候。

像这类的抢劫罪,在秦朝称之为“群盗罪”,就是把“抢劫罪”和“盗窃罪”合而为一的。被抓之后,要在脸上刺字,还要斩去左脚脚趾。

到了汉朝,“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分离开来,抢劫罪正式更名为“强盗罪”。据汉法规定,一旦定罪,就要被处以死刑,如果罪行严重,还会被施以磔刑,也就是大家熟悉的五马分尸。

唐朝的法律更为完备,形成了著名的《唐律》,量刑也按情况来区分。如果只是实施了抢劫行为,但最后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伤到人,处以劳役;抢到财物而没有伤人的,则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充军;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有伤人意图,那不好意思,不管有没有抢到财物,都要没收其个人财产,并视伤人的严重程度判处劳役、流放或绞刑;如果既抢了财物又伤了人,那麻烦大了,没收其个人财产,处以死刑,这里的死刑指的是不保留全尸,通常为斩首、腰斩或者五马分尸。

宋朝延用了唐律,但是对于强盗犯更为严厉,不但要处死本人,还要罪及其家人,比如罪犯本人的父母、妻儿甚至亲戚朋友都要被 发配充军,为娼为奴,甚至处以极刑。

明律和唐律正好相反,在唐律中较轻的处罚,在明律中更轻;在唐律中的重罚,在明律中判罚更重。比如对于抢劫未遂且无人员伤亡的罪犯,按唐律只判劳役,明律更轻,只打两板子;但对于抢劫时有杀人情节的罪犯,唐律判处死,而明律则要处以剥皮、五马分尸甚至凌迟。

而到了清朝,对于强盗罪的判罚则要考虑到对当地治安影响力的大小,并出现了类似于我们今天所用的“有期徒刑”。

可能有人会说,土匪不适用于法律,小说看多了吧,其实官方剿匪是很简单的事情,并不像水浒传那么夸张,镇压农民起义倒是要费些功夫。

所以,即便是悍匪在打劫官方快递时,也要思量一下。再说官方为保证驿路的通畅也会做很多工作。

比如,在唐朝,唐政府要定期考核全国邮驿,如发现有韦法不轨行为者,将受到严惩。除了考核,还有不定期的巡检,唐玄宗时曾派政府大员到各地视察邮驿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邮驿的正常进行,不受盗贼和地主豪强的干扰,官方在各驿站还设有防兵,以保障邮驿畅通。

再比如,在宋朝还有专门的通信法规《宋玉新书》,里面就规定,如盗窃、私拆、毁坏官书者,要处以刑罚,若盗窃或泄露的是国家重大机密件则处以绞刑。若涉及边防军事情报,则处斩,其教唆或指使者也要处以斩刑。若盗取的是一般文书,按规定处以徒刑,发配边远地方。

除了处罚直接涉事人员,如当事驿夫,同时还要处理他的上组官吏,失职者一样处到杖刑。

综上所述,土匪如果不是吃错药,他们是不会去劫取官方快递的,那等往枪口上撞。即便有个别分子走错了地方,没文化抢错了东西,也有威严的法律等着执行他们,重罚之下,谁还这么往上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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