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有哪些(房产继承可以放弃吗)

房产前沿君

一般房屋产权所有人去世之后,其名下的房产是可以由其子女等人继承的,但是能够继承房产的人并不只有子女,还有其他关系人。那么,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具体有哪些呢?

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另外,以上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房产继承权的顺序人有哪些(房产继承可以放弃吗)

房产继承可以放弃吗

房产继承是可以放弃的,当事人有权选择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或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放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通过书面的形式表明放弃继承遗产。此后遗产会按照继承顺位进行分配,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的话,房产最终会收归国有。

父母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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