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房和安居房有什么区别(安居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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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房和安居房的存在,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大家也想了解人才房和安居房的相关内容,那么人才房和安居房有什么区别呢?

人才房和安居房有什么区别

1、租金不同。人才房由人才专项用房实行政府定价,由市物价部门根据项目开发成本核定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类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50%。安居房为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

2、居住的人群不同。人才房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行各业的人才出售,人才房申请条件按照当地规定。安居房向中低收入家庭无房、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出售。

人才房和安居房有什么区别(安居房申请条件)

安居房申请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人才房申请条件

配租对象:工商注册登记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坪山区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以下同)中的新市民、青年人。

配租条件:企(事)业单位申报及安排入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入住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并在坪山区缴纳社会保险。

2、入住人及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正在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入住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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