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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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或其他收入来源证明、自然人保证担保需提供保证人相关证明;企业法人担保需提供企业资料和同意担保证明;质押或抵押担保需提供相关资料、经办银行其他要求材料。还款指南毕业后第一年开始,最长4年内还清。可以选择按季分期还本付息,利息部分“利随本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助学贷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助学贷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助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次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借款人申请国学年最高不超过六千元,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人根。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第五条?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确定,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第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一年一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则从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期又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中国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元,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

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学年8000元/人。

根据《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等文件精神,

精准扶贫新生奖学金

1、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奖学金3000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三年“零学费”(政府补助3500元/年,学校补助3000元/年),需按学年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

3、通过高考录取的考生,“农村户籍”新生奖学金3000元,“城镇户籍”考生成绩在专科线100分以上(含100分)的新生奖学金2000元;

4、考生户籍类型以高考报名时填报的数据(高考录取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5、同时满足新生奖学金条件中两项,只能按最高项给予奖励,不得重复享有。

国家奖助学金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

“爱心帮扶基金”及其他措施

1、学校筹集大批资金设立“爱心帮扶基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5000元帮扶基金;

2、学校每年有大量社会爱心人士捐赠,帮助部分特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

三、什么是学校国免?

谢谢你的关注

标准:国家免学费主要免除学生的学费费用,免学费标准为:按实际学费标准进行减免(不包含住宿费、书本费、水电费、军训费等其他费用)。

一、减免基本条件

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主要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表现。

3.生活艰苦朴素,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二、减免额度

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其它符合政策减免条件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学生得不到经济支持,视情况减免其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三、其他可以减免学费的情形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2、赴基层单位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从2009年起,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何办理?

寒假和暑假为集中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贷款金额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什么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贷部门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该怎样办理呢?县农信社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学生向考取的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由申请学生的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学校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借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并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贷款学习证明和借款保证合同,交学生本人回原籍办理贷款手续。学生本人在原居住地信用社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资料,经审查、审批后予以发放。具体程序是:信用社信贷人员接到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及时转交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后,签署借款合同,填写借款凭证、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按规定将款项划至学校指定的账户,由学校安排使用,信用社不直接向借款人支付现金。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为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决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6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自付。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另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有一些其他规定: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信用社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审查后,方可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通过学校与经办信用社联系,向经办信用社通报毕业去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按照经办信用社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或展期)手续;并将办好手续的回执交学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若借款学生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助学贷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助学贷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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