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过户 房屋公证后是否可以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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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后不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房屋公证可以对该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明,但不能对房屋权属转移进行公证且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过户需由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公证过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屋公证过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1. 房屋公证后是否可以进行过户
  2. 房子过户办理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3. 房屋过户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屋公证后是否可以进行过户

法律主观:

房屋公证后可以进行过户。过户需要提交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等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领取完税凭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房子过户办理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房产过户 公证具体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 身份证 明、 不动产证 、房屋转移证明材料、 房屋买卖合同 、国有 土地使用证 、 契税 完税凭证等 证据 材料。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客观: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三、房屋过户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公证需要以下手续:1、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转让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房产证,如房产证、无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2、亲自填写表格;3、公证员核对相关信息;4、公证人核对信息后,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公证过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公证过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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